学校网站是面向社会的窗口,也是学校对外宣传以及社会了解学校的重要途径。为了进一步规范网站管理,加强校园网信息资源建设,科学有效管理好学校网站,充分发挥校园网为全校中心工作服务的功能,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学校网站构成
学校网站的整体架构是由学校主网站(一级网站)、各二级学院、行政管理部门网站(二级网站)、教学资源类网站、精品课程网站、各类专题网站等构成。
二、学校网站建设管理分工
1.学校宣传部门负责监管学校主网站内容的整理、收集、审核等。
2.信息中心负责学校网站整体规划及组织实施管理,保障学校网站的信息安全;负责学校主网站的架构设计和实现,网页的版面设计、制作和网站技术维护管理。在技术上协助、指导各部门构建部门二级网页或专题网站;负责为学校各部门网站信息工作人员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和有关培训;并协同相关部门监督和考核各部门网站信息工作。对提出网站整合申请的各二级学院、部门免费提供建站所需的WWW,FTP和数据库服务器空间。同时在软、硬件资源和技术指导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
3.各二级学院、部门负责本部门网站的组织建设、管理、运行和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做好本部门网站(页)信息采集、加工、制作、发布和更新工作,切实保障本部门网站的信息安全。同时须指定本部门网站负责人,报信息中心备案。当人员有变动时,应及时将变更情况报信息中心。
三、二级网站的建设与管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网站的建设,丰富学校网站内容,充分发挥学校网站在我校教学、科研和学生教育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展示我校的办学特色和综合实力,扩大我校在校内外的影响,各二级学院、部门要积极做好本部门网站的组织建设工作,要鼓励信息上网,不断充实和及时更新网站内容,保证网站稳定运行。
1.各二级学院、部门必须确定一位负责人作为网站管理员,负责与信息中心协调进行部门网站的建设与维护;另设定一名信息发布员,负责部门栏目信息的发布。
2.网站管理员和信息发布员不得将管理权限和账户密码转交给他人使用。
3.建立二级网站必须办理网站审批手续,填写网站建设申请表送信息中心审批(见附件)。为了网络信息安全和整体运行稳定性的需要,二级网站建设必须采用学校站群管理系统平台统一开发管理。
四、专题网站和其他网站建设管理
1.各二级学院、部门、教师个人因工作需要,建立部门专题网站、个人主页者,均应填写网站建设申请表送信息中心审批。
2.专题网站和其他业务网站的服务器资源、IP地址、存储空间可以由信息中心提供,网站和系统搭建可由信息中心协助建设。网站内容和后期数据及更新由各二级学院、部门自行维护。
3.由第三方机构建设的网站,必须要严格遵守国家信息安全标准,并在上线运行前必须通过相关的安全检测。
4.教务处负责精品课程网站的审批、监督和管理;课题负责人负责网站的建设和日常管理;信息中心负责精品课程的硬件平台支持。
五、网站信息发布审核
1.学校网站所用资料实行部门负责制,由有关部门提供。各部门应从学校整体工作利益出发,积极和配合学校网站建设工作。采集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声像资料等要新颖、充实,文字信息要规范、准确。网站的多媒体资源不能过大,上传视频建议使用flv或mp4格式。
2.各部门主管领导要对部门发布的信息严格把关,以确保上网资料真实,同时还应注意信息内外有别,不违反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严禁发布涉密文件,严禁上传带病毒文件。
3.加强网站信息的监管力度,防止有害信息上传和扩散,一旦发生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迅速处理。
4.网站信息发布员通过学校站群管理系统平台发布信息,一般信息发布须经本部门有关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发布。
5.学校主页上校园新闻、校园公告可提供给各二级学院、部门发布;涉及全校性的信息,各部门对所发信息负责,经学校宣传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
6.保证数据及时更新,动态信息与变动信息及时更新,更新时间不迟于信息发生时间的三个工作日内,一般内容更新至少保证1-2月1次。
六、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制定的《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建设及信息发布管理细则》(佛职院[2010]60号)同时废止。
2.本制度由学校信息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