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弱电间管理办法
第一条 弱电间须每月定时巡视,检查设备工作状态、室内外电源通电情况等,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二条 保持弱电间卫生,严禁在弱电间内吸烟、饮食、睡觉、闲谈、娱乐等。
第三条 维护终端使用的可移动存储介质要有严格的防病毒措施,严禁安装、使用未经批准的软件。
第四条 弱电间严禁使用可能引起火灾的取暖设备并且要备灭火器,灭火器要放在固定位置,并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证良好;要求每一维护人员熟知其使用方法和火警电话号码。
第五条 除值班人员和维护人员外,其他部门和外单位人员,需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进入弱电间。
第六条 值班人员只能按规定的权限做好系统运行和管理工作,不得越权改动操作系统的软硬件,否则若有异常事故发生,要对其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值班人员需及时向有关技术人员和领导汇报,不可自行随意处理;有关技术人员要及时处理,不可拖拉耽误。
第八条 弱电间严禁乱拉接电线,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变更设备供电线路,若经发现,即刻处罚。
第九条 弱电间各类线路必须整洁有序,设备、线缆标签明确清晰,以便故障排查。
第十条 技术人员出入弱电间应注意锁门,钥匙(或门禁卡)要严格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第十一条 施工时不得损坏现有装修、设备设施、线缆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触碰机房相关设备,不得擅自移动机房内消防、安防等安全设施和器材。
第十二条 施工撤场前,必须及时清理施工遗留的垃圾杂物,保证弱电间内卫生清洁。
第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